结束了一个多月的假期后,孩子们又要开始新学年的学习生活,8月24日,像往常开学一样,思女士领着已经上四年级的孩子,带着报名所需的钱准备给孩子报名,但等到了学校后,老师却告诉她,今年报名不需要交纳学杂费了。
据了解,今年7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8月1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