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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普及实验教学工作通过省教育厅验收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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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教育厅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评估验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榆林市教育局的密切配合下,在定边县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各相关部门和全县中小学师生的大力支持下,评估验收团一行11人,于11月29日至12月1日对定边县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
这次评估验收工作,主要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评估验收办法和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从县级管理机构和学校两个层面对定边县实验教学普及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估验收。 在评估验收前,专家组审阅了定边县教育局提交的“普实”自查报告和榆林市教育局审核提交的申请验收表,分析了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对定边县“普实”创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评估验收过程中,专家组听取了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工作的专题汇报,并分成1个面查组、4个详查组,对全县142所中小学的实验教学工作进行了抽样评估,共查验中小学校55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中学1所,初级中学12所,九年制学校1所,各类小学39所(教学点1个)。中学抽查率为94.1%,小学抽查率为48.1%(不含初小和教学点)。 评估验收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实地查看学校实验室的用房、布局及附属设施情况;检查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及质量;翻阅实验教学档案、资料;观摩、抽查学生实验操作;同教师、学生交谈等方式,对定边县中小学的实验室及图书、体育、音乐、美术、卫生、信息技术教育等功能部室的建设、管理及教育教学功能的发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评估。专家组根据《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评估验收办法和评分细则》的要求,对定边县实验教学普及工作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客观评估,量化得分,结果是: 县级管理机构得分:92分,合格。(管理机构85分合格) 中学平均得分:88.4分;中学查验合格率为:100%。 小学平均得分:84.3分;小学查验合格率为:97.4%。 (学校80分合格) 经过两天的评估验收,省“普实”评估专家组对照“普实”验收的评估指标逐条分析,集体审议,认为: 定边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广大干部群众支持教育,教育战线的全体教职员工辛勤耕耘、无私奉献,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达到了省教育厅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各项验收指标。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李根民向我县颁发了“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合格证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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