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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高中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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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及其分数线为:市属学校榆林中学489分、榆林实验中学470分。县区省级标准化高中榆林市一中498分、神木中学428分、神木四中467分、府谷中学471分、横山中学413分、靖边中学494分、定边中学501分、绥德中学465分、绥德一中450分、米脂中学438分。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榆林二中380分、榆林市苏州中学476分、镇川中学280分、神木七中415分、府谷三中421分(单报第一志愿,即第一批次无志愿)、横山四中300分、靖边三中439分、定边四中468分、米脂二中392分、佳县中学323分、吴堡中学302分、子洲中学370分。民办普通高中横山县清源中学295分、靖边县亨源中学336分、绥德县远通中学289分。举办综合高中班的公、民办职业学校榆林林业学校305分、府谷职教中心337分、榆林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府谷同创中学)280分、定边职教中心423分、榆林北方工业职业学校(榆林联通中学)280分。其中,神木、府谷、靖边和定边四县含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总分为30分。 由于全市中考考生规模很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有限,按照全市中考及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每个上分数线的考生只有一次被录取的机会,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补录和择校生录取,未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允许转学。为此,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要珍惜被录取的机会,按时到校报名。 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学校要负责组织已被录取的新生,按照规定时限到校报到。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向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不得组织已被录取的考生参与补录和择校生录取,更不得接收其在校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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